你好!欢迎来到湖北省天门市中医医院!
| 繁體  |加入收藏

医院动态  医院新闻

·当前位置:湖北省天门市中医医院医院动态医院新闻 → 浏览文章

全院学习贯彻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时间:2014年01月28日  信息来源:湖北省天门市中医医院  点击:  【 字体: 】  【关闭窗口

  根据省综治办要求,1月17日下战书,湖北省平安医院创建运动和谐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贯彻视频会议,我院副院长杨义发、医务科科长王以斌、质控科科长胡爱娥等三位同道到会参加。

  《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于2013年11月18日由湖北省人民当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分为七章,共四十五条,内容涵盖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责任保险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分外是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督促、引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公安机关应当做好对紧张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引发其他庞大突发事件的医疗纠纷的现场处置工作,针对实践中一些患者及其家属或者有关人员采取过激举动的题目,《办法》明确规定了患方不得采取的六类举动。该《办法》作为当局规章,它的出台为有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珍爱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社会协调稳固,提供了法律保障。

  会后,我院敏捷在全院组织开展了宣传、学习《办法》运动,要求全院广大医务人员切实遵守《办法》要求,依法行医,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构建平安医院。

字体: 】【关闭窗口
上一篇:做好优质服务 塑造医院品牌
下一篇:我院首例立体定向软通道微创介入脑出血消灭新技术成功进行
 首页  电话  公告
咨询
热线
0728-5222603
急救
热线
0728-5225120
微信
二维码
公众号二维码

公众号二维码

^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