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正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凸起题目,制订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小我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小我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营业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进步医疗服务质量和服从。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执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酷实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主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进步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酷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同一管理,严酷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营业运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小我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倾销运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细致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背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倾销运动,严禁违背规定泄漏患者等服务对象的小我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增强本单位信息体系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酷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行使任何途径和体例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小我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酷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给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背规定私自采购、贩卖、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行使执业之便谋取不合法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情势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付出费用的业务性娱乐场所的娱乐运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服从医德、严酷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付出凭证和贵重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