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属及产妇:
你好!为了顺利给您的宝宝办理《出生医学证实》,削减办理时间,请您帮忙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办理时所需的材料
1、出示产妇出院结帐单
2、复活儿怙恃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分娩记录(孕产妇保健手册)。
4、提前取好复活儿姓名(此姓名将作为入户登记),一旦办理不得更改。
二、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康复楼八楼出生证办理处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战书2:00-5:00
三、办理时间要求
复活儿怙恃应在复活儿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出生医学证实》申领。超过3个月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实》的,需到《出生医学证实》管理机构办理(天门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除提供首次签发有关材料外,还需增补提供原始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未办证缘故原由说明等材料。